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点击:515次 发布/更新时间💓: 2012-12-14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
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🗂,国务院各部委💪🏿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修改<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,为便于各地区👨🏻🚒、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🕧,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3年元旦🛒、春节⭕️、清明节👩🏻🔧、劳动节🕵🏻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✍️、元旦🧂: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🛋。1月5日(星期六)、1月6日(星期日)上班🏏。
二☝️、春节: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👵🏻,共7天👲。2月16日(星期六)、2月17日(星期日)上班🎟🟧。
三👨🏽🦲🐦🔥、清明节👩🚀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🥴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四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,共3天💓。6月8日(星期六)、6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节🌘🏗: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3天🧖🏿。9月22日(星期日)上班🧃。
七🤽🏼♂️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💁🏻♂️👐🏻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🕋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🏌🏼📞,各地区👩🏼⚕️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😆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🤟🏽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🚡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12年12月8日